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预警:对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取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2. 调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确定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范围和影响程度。
3. 隔离:对受影响的食品进行隔离,防止其继续传播和造成更大的危害。
4. 处理:对受影响的食品进行处理,包括销毁、回收、退货等措施。
5. 通报:向相关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发布通报,告知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和处理措施。
6. 监测: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测,确保食品安全问题不再发生。
7. 改进:总结经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防范类似食品安全问题的再次发生。
1. 食品安全紧急处理预案步骤分为三步。
2. 第一步,防止食品问题扩散。
当发现食品质量问题时,应立即予以封存、堵截、召回等措施,避免食品问题进一步扩大化。
3. 第二步,开展统一管理。
对于受到污染的食品,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统一处置。
可以将受污染的批次进行销毁或处理。
同时,应进行了解和沟通,及时通知消费者等相关部门。
4. 第三步,未来预防措施。
应当制定长效的安全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监测和检测等力度,以预防食品卫生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1、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出售。
2、立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报告制度报告。
①中毒人数超过3人的,应当于4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
②中毒人数超过10人或者死亡一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
③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
1、***购进货查验管理制度。
2、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
3、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不安全食品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7、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的安全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7.盛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并配有盖子,垃圾及时处理,搞好防蝇、防尘、防鼠“三防”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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