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矿产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矿产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出具压覆矿产***意见需满足的条件为:
(1)省内各建设单位和规划单位拟建设的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等项目,确需压覆矿产***的。
(2)建设项目实施后将导致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不能开发利用的。若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正常勘查开采的,依法将不作压覆处理。
2. 出具压覆矿产***意见需上交的材料:下述材料经建设项目所在省(区、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需报国土***部:
(1)关于××××压覆重要矿产***的申请函;
(2)关于××××压覆重要矿产***的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矿产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矿产所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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