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食品 > 正文

河南食品药品,河南食品药品教育宣传中心***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南食品药品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河南食品药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河南红菇是真的红菇吗?
  2. 河南湖北因辣条标准打架,你怎么看?

河南红菇是真的红菇吗?

是真的。河南也是产地之一。

野生红菇多产于福建南平武夷山、三明红菇、江西赣州广西四川云南江苏辽宁、河南南阳伏牛山、湖北神农架等地。国外的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等地也有分布

河南食品药品,河南食品药品教育宣传中心官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是真的,河南红菇是真的红菇

红菇是一类大型菌根真菌,属担子菌亚门、层菌纲、红菇目、红菇科、红菇属。是一种名贵的野生食(药)用菌。在世界范围内分布广泛,我国主要分布于福建、云南、江西、辽宁、河南、四川、广西等省区,海拔为300~1000m山林地带,植被和土壤垂直分布明显,坡度10°~45°的缓坡地至斜坡地。所以河南产的红菇也是正宗的红菇。

河南湖北因辣条标准打架,你怎么看?

非常简单的一个问题,没必要搞一堆专业名词把水搞混。

河南食品药品,河南食品药品教育宣传中心官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辣条目前无国标,卫龙辣条在河南生产,执行河南地方标准。

湖北用湖北地方标准检测,说卫龙辣条不合格。

不合格的原因,是某种东西(我也搞不清是什么,就当是味精吧)在湖北,允许在面包使用,但没有明文规定允许在辣条里使用。

河南食品药品,河南食品药品教育宣传中心官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就这么简单!

后面还有啥?

没了。

也不知道***有没有国标,要是没有,河南依地方标准检测武汉***不合格,那估计也是99%有理有据。

能吃不能吃?我觉得还是能吃的。因为卫龙毕竟是几千人大厂,而湖北***估计得有几百家,什么周黑鸭、周记黑鸭、周***、武味周黑鸭制品……傻傻分不清,说不定你就买到作坊货。

谢谢邀请,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要搞清这个问题其实还比较简单,我来简单说说。

卫龙公司所在地为河南而非湖北

卫龙辣条的生产厂家河南省漯河市一家公司。作为一家全国知名的企业,肯定会在当地贡献不少税收,只要不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当然要鼓励支持该企业的发展,让企业为当地带来更多的税收。河南里说当然支持卫龙的发展,而湖北就不一样了,对辣条是否合格的的检测不用考虑税收的问题,自然能放开手脚好好检查。从而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结果。

国家未公布辣条标准,河南湖北均使用自己的标准

由于国家至今未出台辣条的卫生标准,不少地方自行出台相关标准。湖北把辣条归类为“调味面制品”,而湖南把辣条归类为“膨化类、糕点类”,这就是出现湖北说不合格,河南说合格的根本原因。

湖北河南两地互怼,互不相让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辣条抽检情况通报,明确指出卫龙辣条不合格。河南却列举各种标准,证明卫龙辣条合格,这让两地都陷入争执中,谁也不愿意说自己做错了。看过相关报道应该知道,河南执s行的2007年制定的标准,而湖北则执行的是2017年的标准。虽然我是一名湖北人,但严格来讲2007的标准真的可以换了,湖北2017年的标准比较靠谱!


目前,湖北食药监部门已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而产品在河南销售并没受到任何影响

我是河南人,实际上你们这标准都不算啥,卫龙从小吃到大,武汉周黑鸭也是非常喜爱,都是美食,少吃点没什么问题的,要是有问题,早就出问题了,真不知道湖北老乡争个啥,何必那么较真!

其实这是标准不同导致,很多食品标准有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另外由于辣条的食品分类不同导致的检查的评判标准不一样。

总的来说,国家标准的尽快出台十分重要,对于国家标准高于地方标准的应该按照国家标准,除非地方标准更严格。

具体事情如下:

卫龙辣条生产商在生产调味面制品(辣条)一直执行各地方标准(其中以河南省执行的《调味面制食品地方标准》(DB41/T515-2007)及湖南省执行的《挤压糕点地方标准》(DBS43/002-2017)为代表)。地方标准中说到调味面制品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GB2760(参照糕点类、膨化食品类)。

而GB2760中的糕点类食品是可以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但GB2760中的调味面制品是规定不可以添加的。


而辣条在湖北被抽查的之后按照的是《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按照调味面制品检查的。所以才会发生以上情况。

按照目前的说法来看,现在国家把辣条归为调味面制品,那么就应按照国家的调味面制品的要求工艺去生产。

感谢邀请!相信辣条这个东西大家都不陌生吧,反正小编我上学时候是经常买着吃的,现在工作了,有时候馋那个味道了,也会买。当河南、湖北因辣条标准打架,作为重度辣条热爱者的我,第一时间就关注了!

“打架”的起因是8月3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34期),公告显示包括卫龙亲嘴烧、小面筋在内的23个食品批次"不合格"。

公告显示,南漳县东方天天乐购物广场销售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亲嘴烧(红烧牛肉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163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31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

该商场销售的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漯河卫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面筋(香辣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批号:2018-01-19),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07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180g/kg,标准要求为不得使用。

9月4日凌晨一点多,卫龙食品通过其官方微信号发布一则《郑重声明》,声明中称卫龙辣条,合法合规。如下图!

在具体说明中,该声明提到:我公司严格按照河南省地方标准及食品生产许可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现河南省地方标准现行有效,市场上执行河南省地方标准及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吃一包卫龙辣条压压惊?这次"辣条届"确实有了"一惊"。随后,河南商报记者分别以邮件和电话形式致电卫龙,其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所说内容已经在《郑重声明》中体现,而对于其它问题则表示"不清楚"。

不过该负责人一再表示其符合河南标准,并已就抽检一事和湖北食药监对接。

既然"合法合规",为何在湖北抽检时"不合格"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河南食品药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河南食品药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