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陕西省矿产***的管理、促进矿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管理活动。
第三条 矿产***管理的原则包括合理开发、科学管理、保护优先、公平竞争、安全生产、节约***、环境友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等原则。
第四条 矿产***管理单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自律,提高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维护矿产***市场秩序和公正竞争。
第二章 矿产***的分类与管理
第五条 矿产***管理范围涉及的矿产***主要分为能源矿产、非金属矿产和金属矿产三类。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 矿产***的分类应当根据矿产***的性质、用途、产地等因素进行划分,由省矿产***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第七条 省级以上地方***应当建立矿产***管理机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矿产***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并指导和监督下级地方***和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辖海域出让、转让矿业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探矿权、***矿权为财产权,统称为矿业权,适用于不动产法律法规的调整原则。
目前没有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只有《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2017年2月7日印发。《意见》指出,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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