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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销售经营者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食品销售经营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经营者与销售者的区别?
  2. 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的区别?
  3.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4.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5.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是什么?

经营者与销售者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销售者是指在努力把产品和服务推向最终消费者时起作用的各机构与个人包括中间商、零售商、广告商等。 可见经营者比销售者外延更宽,销售者只是“经营者”的一种。

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的区别?

     食品销售属经营行为,餐饮服务是餐饮经营内涵的一部分!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具体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食品经营许可证号码一般主要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三至第十七位而形成的。这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性质不同,纳税人识别号主要用在纳税的时候,而餐饮服务许可证指的是该企业标志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餐饮服务是针对涉及到制作加工食品的过程,食品销售是针对销售定型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由于食品经营者的原因造成其经营的食品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召回。

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但是,对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县级以上人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1、食品的储存应当达到相关要求,防水,防潮,防霉,防火,防鼠,符合食品储存的基本要求,对特殊食品,还要达到其规定的要求,比如冷藏的,避光的。

2、销售的食品渠道正规,有对方的相关证件。每批次都应验看出厂合格证明。对进货销售情况应当详细准确及时的记录。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是什么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也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向市场提供合格产品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全面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操作规程,依法从事食品生产、***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害与风险。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食品安全法》第三条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销售经营者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