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加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食品加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香精用途:将香精溶于一定浓度的乙醇、丙二醇、去离子水或蒸馏水中,必要时加酊剂、浸提液或浓缩果汁。通常使用量为
1‰ ~ 5‰ 。溶解或分散于水中成为透明,有轻微的头香,但缺乏耐热性。主要用于清凉饮料、冷食、冰淇淋、果冻等。
2. 油质香精(国外也叫香油,Oily
Fl***or):将香基溶于丙三醇、三乙酸甘油酯、植物油等脂溶性溶剂中,香精浓度高,不易分散于水中,但耐热性、保留性优良。用于糖果、饼干、糕点、口香糖等。
3. 调味香精:用辛香料和肉类提取物来调配,用于方便食品、调味料、汤料、膨化食品、小吃食品等。
4. 酒用香精:配制啤酒、果酒、洋酒、白酒、米酒等酒类。
1.高级香精提取油,那是配置香水用的;
2.食用香精,由天然香料提取,添加在食品里调味用;
3.日用品类的香精,化学合成,用作生产日用品的(如肥皂等)。
香精是赋予化妆品以一定香气的原料,它是制造过程中的关键原料之一。香精选用得当,不仅受消费者的喜爱,而且还能掩盖产品介质中某些不良气味。香精是由多种香料调配混合而成,且带有一定类型的香气,即香型。化妆品在加香时,除了选择合适的香型外,还要考虑到所选用的香精对产品质量及使用效果有无影响。因此不同制品对加香要求不同。
分子式:C5H10O2
执行标准:GB1886.193-2016
含酯量:≥98.0%
状态:具有乙 醚样、类似果实、老姆酒香气,有果味感,类似苹果和香蕉,无色液体。
用途:用作食品加香剂,还可用作天然和合成树脂的溶剂;用作化学试剂;GB 2760—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
将数种乃至数十种香料,按照一定的比例调和成具有某种香气或香型和一定用途的调和香料的过程,这种调和香料称为香精。香精按用途可分为日用香精、食用香精和其他用途香精三大类。香精调配一般先由调香师根据消费者嗜好确定香型,靠经验选取不同的香料。
香料一般包括主香剂、合香剂、修饰剂、定香剂,也可从头香、体香和基香角度来选取香料。
在实际调香过程中还要评估香精样品实测香气与目标香气的差距,并多次调整添加的香料和比例。
配好的香精样品经评估后,还要在加香食品中做应用考察并继续调整香精配方,直到有满意香气才能最终确定香精配方。
不可以添加香精香料,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02.01.01植物油脂没有加香的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法律、法规或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又不明确的地方可以查询植物油的产品标准以及GB 2760-2014,其原文如下: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
B.1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
B.1.1在食品中使用食品用香料、香精的目的是使食品产生、改变或提高食品的风味。食品用香料一般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部分也可直接用于食品加香。食品用香料、香精不包括只产生甜味、酸味或咸味的物质,也不包括增味剂。
B.1.2 食品用香料、香精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表B.1中所列食品没有加香的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法律、法规或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另有明确规定者除外。除表B.1所列食品外,其他食品是否可以加香应按相关食品产品标准规定执行。
表B.1 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加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加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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