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不留隔餐隔夜的饭菜。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
6、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备菜间内,工作人员必须经二次更衣间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进入备菜间。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类上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库房整洁无鼠迹、无蟑螂。
二、餐具卫生
1、食品市场主体准入登记管理制度
2、食品市场质量监管制度
3、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
4、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5、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
6、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
7、食品广告监管制度
8、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调协作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
一、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才可上岗操作,每年须体检和培训一次。
二、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冷面制品等应戴口罩和穿戴白色工作衣帽。
三、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四、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销售时货款分开。
五、操作时不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六、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勤理发、勤洗手、勤换洗工作衣、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安全卫生制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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