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压覆矿产办理范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压覆矿产办理范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临时用地中存在矿产资源或矿产权利,那么就需要办理矿产压覆手续。按照《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对于需要进行勘查、采矿或者进行矿业权转让等活动的矿产资源,必须办理矿业权手续。
而在办理矿业权时,需要明确矿业权的范围及其对应地理范围,如果这个范围之内存在临时用地,就需要进行矿产压覆手续来确认矿业权人在使用临时用地时对矿产***的使用权。这是依法保障矿产***被合理利用的必要程序。
首先应编制压覆重要矿产***评估报告。建设项目选址前,建设单位压覆重要矿产***的,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工程建设规范确定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的范围,委托规范的地勘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评估报告。
其次建设单位应逐级向压覆区域所在地县级、市级、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及自然资源部(仅特殊情形)报送压覆重要矿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如建设项目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除外)累计查明***储量数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储量规模达到大型并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由自然***部负责审批。压覆其他重要***由贵州省自然***厅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出具压覆矿产***意见需满足的条件为:
(1)省内各建设单位和规划单位拟建设的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等项目,确需压覆矿产***的。
(2)建设项目实施后将导致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不能开发利用的。若建设项目压覆区与勘查区块范围或矿区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正常勘查开***的,依法将不作压覆处理。
2. 出具压覆矿产***意见需上交的材料:下述材料经建设项目所在省(区、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需报国土***部:
(1)关于××××压覆重要矿产***的申请函;
(2)关于××××压覆重要矿产***的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书;
如果协商不成,矿业权人可向人民***提***讼,要求建设单位赔偿损失。
第一,矿业权人被压覆的储量,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所有交纳的款项是应当补的。
第二,矿产***分担的勘查投资,已建成的各种设施,搬迁所需要的花费等等。这些也都应当赔付,也就是前期投入的所有的这些钱也都应当赔付。然后,具体补偿项目,压覆矿产***已经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的价款,已经支付的压覆范围内的地质勘探投入,以及原始的各种投入。
第三,压覆范围内生产勘探投入,生产勘探投入。包括这个很多项啊,因为每个企业可能你们自己最知道自己的家底啊,根据一般情况大致罗列。
第四,压覆范围内的直接损失。直接损失就比较多了,包括***所需要的费用,受压覆无法开***的已建成的地表建筑物、构筑物的费用、矿山开***的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压覆开拓工程以及***掘工程费用,整个矿山支付的成本,这都是一些直接投入,每个企业不一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压覆矿产办理范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压覆矿产办理范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jsgrand.com/post/68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