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没有灭火器扣分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汽车没有灭火器扣分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车上不带灭火器处罚处罚是罚款200元,不记分。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机动车安全设施不全的,包含灯光、三脚架、灭火器等等。如果车上未配备灭火器,处罚还是有法可依的。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处罚是200元,不记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关系到机动车行驶的安全。例如,制动器、转向器、灯光装置、后视镜等机件发生故障或者安全带、灭火器、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不全时,都可能在行驶中引起交通事故,有时还可能造成车毁人亡。
车内没有灭火器,如果被交警查到会除以20元的罚款,如果是车辆审验,在外检中也是不能通过的,不要小看一个车载的小灭火器,车辆一旦发生火灾它能够起到大作用,现实中车辆发生火灾也是比比皆是,放置灭火器十分必要,一旦发生车辆火灾它能够及时有效灭火。
车辆行驶中没有携带灭火器会被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条第1项,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以上规定灭火器属于汽车的安全设施,应该随车携带,不带查到会罚款。
对重点车辆(客车、教练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检查车载灭火器、三角架(警告标志)。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2014)第六章“检验要求”中关于灭火器的检验要求为:“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配备的灭火器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即,中型及以上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强制要求配备灭火器,其它车辆没有要求。
而客车是指设计和制造上只要用于载运乘客以及其随时行李的汽车,包括驾驶人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9个。
如果没有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会以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作为处罚,但是并没有扣分。一般罚款20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没有灭火器扣分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汽车没有灭火器扣分吗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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