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小作坊食品销售范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小作坊食品销售范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2、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饮料、服装、化妆品、饰品、工艺礼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及商务信息咨询。(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的销售。
4、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凭许可证经营)的批发非实物方式,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的销售。
5、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
6、分类:
一般可以将食品划分为内源性物质成分和外源性物质成分两大部分。其中,内源性物质成分是食品本身所具有的成分,而外源性物质成分则是食品从加工到摄食全过程中人为添加的或混入的其他成分。
根据食品成分的含量,也可以将食品的成分大致分为八类,即:蛋白质、脂肪、糖类(亦称碳水化合物)、无机质(亦称矿物质)、维生素、水、膳食纤维素(统称纤维素)和甲壳素等。
1、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2、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3、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4、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5、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6、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
小食品的如果是超市小卖部经营范围可以写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等。
如果是早餐店快餐店可以写餐饮服务、小餐饮、小作坊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的营业执照已经开始证照分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写好办理完成之后,要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后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健康证、小餐饮备案、小作坊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1、食品小作坊: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小作坊。
2、小餐饮: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店。
3、小食杂: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小于50平方米,经营规模较小,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副食店、小卖部、便利店等的小食杂店。
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销售范围是可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者在指定的临时经营区域、时段经营但是不得生产加工乳制品、速冻食品、酒类(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头、饮料、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食品、果冻、食品添加剂等产品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小作坊食品销售范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小作坊食品销售范围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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