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目前,全省纳入管理的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约有18万家,由于事关民生,老百姓对此普遍关注。自2019年6月1日起,“三小”经营者将持证上岗。
煎饼果子、肉夹馍、火烧,这些街边小吃在让人们泛起口水,成为一座城市特色美食文化的同时,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如何保证街边美食安全?从今年6月1日起,《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施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及监管走上法治化轨道。条例共8章55条,主要从***和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管理模式和监管措施、从业者责任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对我省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进行了规范。
宽进严出 免费登记备案
考虑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自身特点,条例在管理模式上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等信息。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在监管措施上,条例突出服务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改善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进入集中区域、店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取资金资助、场地租金优惠、就业服务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组织免费教育培训,提高从业者的素质。此外,条例还规定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管理、抽查检测、质量规范、信用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等一系列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措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如下:
1、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2、第一百三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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