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检测报告有效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食品检测报告有效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两年
食品检测报告有效期一般为二年,或者超过产品保质期6个月,食品卫生检验报告,是指由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被依法确定为食品卫生检验单位的机构,经过对食品卫生进行检验而出具的对检验对象如卫生状况进行评价的书面报告。
现有国家以及国际技术法规条例都没有规定检测报告有效期, 一般的都是行业默认的时间或者是企业设定的有效时间。
有关质量监管部门提到检测报告有效期,可能是质疑产品与当初检测样品的一致性,或者质疑是否能长期维持该一致性。
检测报告一般不会有有效期的,因为有些参数是存在变化性的,比如菌落总数,霉菌,气味,挥发性有机物等,这个由于生产,存储,运输等条件的变化会发生改变,无法保证数据的稳定性,也就无从规定有效期了。而有些稳定参数通常长期有效,随着产品自身的消耗,过期,报废等这些参数的有效期已经变的没有意义了。
当然检测实验室自身有一个资质认定的有效期,报告加盖了资质认定的章(如CNAS、CMA)才有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如果过了资质认定的有效期,那么报告就属于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了,这个有效期就要去CNAS/CMA***去查询该实验室的资质认定有效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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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检验报告存定期有效期一般为二年,或者超过产品保质期6个月。
食品卫生检验报告,是指由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及其他被依法确定为食品卫生检验单位的机构,经过对食品卫生进行检验而出具的对检验对象如卫生状况进行评价的书面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规定,进行食品卫生的监测、检验是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在食品卫生监督机构之外确定具备条件的单位作为食品卫生检验单位,进行食品卫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扩展资料:
食品卫生检验报告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个体商贩的卫生状况进行评价的依据,亦是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客观依据,又可作为与食品卫生有关的诉讼案件的重要证据。因食品的营养素不足或过量以及因消化吸收关系而引起人体的健康障碍等,属于食品营养的问题,一般来说,不属于食品卫生研究的范畴。
检测报告的生效日期,很明显是报告的签发日期。至于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有效期,市场局那边有个约定俗成的说法,是2年(各地可能不同)。不过没有明文规定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有效期。
按原则来说,第三方检测报告所负责的对象,是送检的测试样品,体现的是该样品的某些特性,是没有有效期的。
但是如果是型式检测或者商业贸易,检测报告的有效期,一般都是市场局/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即可。
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有效期一般是指检测报告上显示的日期开始算起,通常为报告发出之日起3个月或6个月。但是具体有效期的长短还应当查看承载检测报告的文件或签署的协议。此外,还应注意检测报告的有效期会因不同类型和不同标准的测试而有所不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检测报告有效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检测报告有效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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