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散包装食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散包装食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预包装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2、散装食品主要包括:面食、肉食、腌制品、糕点等,品种繁多。
3、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
食品经营范围大致包括: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熟食制品、鲜肉、水产品、禽蛋、蔬菜、干鲜果品、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等。
2.预包装食品公司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非实物方式,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凭许可证经营)、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包装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除危险品),国内货运代理。
算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散装食品,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有关于销售商将预包装食品拆为散装食品销售的禁止性规定。
散装食品不可以自己包装。散装食品包装销售需要的手续:
1.首先你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2.你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才可以销售包装类的食品。
3.包装你可以选择自己包装。
4.还有就是既然有包装就要有产品名称和品牌名称。
日常生活中,许多食品经营者对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概念较为模糊,导致对食品标签疏于进货查验管理。而在日常监管中,基层食品监管人员也对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存在理解上的“盲区”。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网络贸易的兴起,有关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标签的投诉更是此起彼伏,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引发的投诉比比皆是,这类投诉成为投诉者的“香饽饽”。这不仅加大了食品监管部门的工作量,同时也对食品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笔者结合日常基层食品监管工作经验,尝试揭开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面纱,浅谈几点看法,旨在普及食品标签基本知识。
预包装食用和散装食品都是经过加工生产的食品,但其生产的工业化、标准化程度和包装标准、包装质量则不同。
预包装食品的工业化、标准化程度较高,食品包装到最小单元,不宜拆分销售。散装食品的工业化、标准化程度要低于预包装食品,销售者整包购入后,可以拆开零卖,可以根据消费者需要的具体数量分拣、分割和另外包装。例如:鸡肉以冷冻方式贮存后销售或只将生鸡肉切割为生鸡爪、生鸡腿、生鸡脯来销售,就属于食用农产品;鸡肉在小作坊通过煮熟、配料等方式加工为“烧鸡”、“酱鸡爪”、“酱鸡脖”,就属于散装食品(散装熟食品);鸡肉经过工业化标准生产和定量包装,生产为“鸡爪”、“鸡脯”、“鸡脖”,这种食品就属于预包装食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散包装食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散包装食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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