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以土地项目开采矿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以土地项目开采矿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首先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前提是,必须持有以下证件可以开***。第一,国有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许可证,第二,具有省***以上部门的批文。第三,具有省***以上的环评审批报告。以上三条缺一不可!建议你去查阅他的这些批文。以上三条缺少一件,都是违法行为!
为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 国土部门出台了有关法律法规 给予违法者予以严厉订击 需要开***矿产资源的需办理开***证 如果无证开***矿产***为违法行为 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他的违法行为
问这种问题,肯定连基本农田是什么概念都不知道。两千亩你真敢说,县长都不敢占。这样我只告诉你,一般耕地和基本农田守两个概念,另外就算一般耕地,现在卫星监控的情况下两千亩也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国土***属于国家所有,未取得国家许可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开***地下***,如有私自开***者均构成非法***矿罪,按照国家《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未取得***矿证擅自开******,严重者均获判刑和处罚金。
在农村占用基本农田,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盗***矿产***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石、***矿、取土等。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石、***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它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我国刑法也对保护基本农田做出了严厉的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问题反映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达两千多亩,从刑法角度看,已属于占用耕地数量较大的情节,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提醒的是,占用两千多亩基本农田,规模很大,影响必然很大,乡镇和县农业、国土部门不可能不知道,或许农业、国土部门已经批准了***矿申请,这就是合法的;或许县上已将这两千多亩地规划为建设用地、或矿业用地,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合法性,处于法律边沿状态。以上两种情况,作为村民很难知道,甚至村委会也被糊弄,这就的常说的“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若有确切的证据,本***应该向省级以上***、纪律监督委反映。目前全国正在扫黑除恶,时机很好。
***矿用地属工业用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由国家明确规定。***矿用地属工业仓储用地,在土地分类上属于工业用地,其出让的最高期限是50年。但根据前面的分析,***矿用地的利用方式和使用期限是由矿产***自身的特点决定的。
适合露天开***的矿产***,其***矿用地的使用周期可能仅有4年至6年,有的甚至更短;而需要进行地下开***的***矿用地,由于地下矿产***的分布条件,使用期限可能远远超过50年。
***矿用地包含这些:
二,道路用地。
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进,矿产品的运出,需要修理,当然要占用土地。
三矿山生产用地。
安装***矿设备,场地,***矿区与生活区保持安全距离等原因,***矿生产用地也要单独划分。
四,堆场用地。
废石需要场地存放。***出来的矿石也要单独存放,运输,就要划分两块区域。
五,选矿加工用地及尾矿库用地。
不用解释。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
一、矿物***的枯竭,不可再生***的利用一定要节制;
二、浪费,过度的开***,大部分都是那种粗放的形式,因此利用的效率一般不人很高;
三、污染,矿产的开***一般会使地面内的污染物带到地表,如硫,为对大气,水,土地都有影响;
莱阳市国土局答复: 肯定地说,是不可以开***。
《矿产***法》明确规定:矿产***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因为它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不同而改变;你与村委承包的是荒山合同,是对荒山的利用,而不是对矿产***的开***。矿法规定,勘查、开***矿产***,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开***。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以土地项目开***矿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以土地项目开***矿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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