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村民收取矿产资源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村民收取矿产资源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里开矿会对村集体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合理的补偿。补偿方式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税收入分成,即矿产***税收入的一定比例分给村集体;
2.资金补贴,即矿业企业向村集体提供一定金额的补贴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3.就业机会,矿业企业优先考虑当地村民就业,为村庄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益。通过这些补偿措施,可以减轻开矿对村集体的不利影响,促进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公民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允许的方式、方法。
“陕西的黄土埋皇上”,这句话应该很多人听说过。说的是在陕西关中地区,黄土之下多有帝王身份的古墓,五年前在我的老家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打井的村民意外在自家的农田里发现了一座古墓,他在隐瞒不报的情况下私自进行了挖掘,并且把里面的陪葬品带回了家,之后被同村人检举,触犯了法律,被判了刑。那时候有律师讲座团来村里给村民进行了集体科普。
楼主提到了***(集体土地,荒山荒坡,矿产,砂石,陶土等),我国法律在《物权法》里早有规定,矿产,砂石,陶土等都属于国有***,归属权是国家所持有的,自然产生的收益归属权属于国家所有。
关于集体土地,荒山荒坡等自然资源同样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这也意味着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私人承包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可行的,自然收益可以是集体的,也可以是个人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村民收取矿产***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村民收取矿产***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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