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矿产资源协议出让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矿产资源协议出让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依据现行规定,矿产***专项收入的征收包括矿产***补偿费收入、矿业权出让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矿业权占用费)
自2022年1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专项收入实行属地征收,由土地、矿产***所在地的各县市区税务局,根据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征缴工作,确保应征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矿权价款是国家将其出资勘查过的矿产***的矿权出让于他人‚或者矿权人将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权转让给他人‚国家按规定向受让人或矿权人收取的报酬‚其实质是国家勘查投资的收益‚矿权价款是国家作为特殊的地勘投资者应获得的投资收益‚是行业的平均投资利润‚只与国家的勘查历史投入和行业的平均收益水平有关‚故矿权价款应包括地勘投资和应获取的投资收益两部分‚用公式表示为:KP=Td+C
其中KP表示矿权价款;Td是过去国家的地勘投资的现值‚为地勘投资的重置成本;C是地勘投资应分得的收益或期望收益。
1。地质勘查投资重置成本的确定
国家的地勘投资一般是过去发生的‚为体现投资的时间价值‚须重置为现值‚既将国家过去历次出资勘查过程中各种勘探手段投入的全部实物工作量‚按现行的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重置‚再扣减技术性贬值等因素的影响‚得到国家地勘投资的现值‚作为国家地勘投入的重置成本。
其中勘查工程手段中的常规项目(如槽探、井探、坑探、钻探) ‚宜***用复原重置成本‚既按过去勘查过程中所投入的全部实物工作量以现行的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复原重置;而对涉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勘查工程手段时‚宜***用更新重置成本‚既按现行规范确定工作量‚以现行的价格和费用标准进行更新重置。
计算公式为:
其中:Td——探矿投资重置全价;Qi——各类地质勘查实物工作量;Pi——各类地质勘查实物工作量相对应的现行单价;ε——其它费用分摊系数‚包括地区调整系数、项目设计预算综合费率、地质调查信息化建设预算及地质调查综合研究预算等费用分摊系数;ξ——技术性贬值系数;n——地质勘查实物工作量项数。
2。投资收益的确定
1.需要交税. 2.如果采矿权属于个人的,个人转让,则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3.如果***矿权属于企业的,企业转让,则缴纳企业所得税,按收入-取得***矿权的成本=利润交纳,税率为2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矿产***协议出让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矿产***协议出让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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