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汽车新三包法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汽车新三包法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新三包”)规定了以下几种质量问题,销售者应当予以更换或者退货:
1、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
2、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
3、三包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第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两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第二,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第三,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第四,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退货;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换货。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列举部分规定内容:
- 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 包修期: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 包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据“三包”凭证选择经销商免费修理(免工时、材料费)。
- 包退、包换方面:
- 自“三包”有效期起60天内或3000公里内(以先到为准),发动机、变速箱、动力电池、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箱、动力电池和电机总成。
- 在以上规定期限内,因质量问题导致转向失效、制动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露或者电池起火,消费者可以免费选择更换新车或退车。
- 严重安全问题:
- 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故障。
汽车三包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1、退换货,同一故障修理超过5次可换车,在三包有效期内(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5万公里以先到为准),如果汽车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天,或者同一个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修理累计超过5次,消费者可以换车。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如果家用汽车产品符合更换条件,销售者无同品牌同型号家用汽车产品,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家用汽车产品向消费者更换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2、修车超5天车主有权开备用车,在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其中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汽车新三包法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汽车新三包法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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