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盗窃矿产检察官说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矿产检察官说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价值三千元以上的矿产资源,涉嫌***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三)个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采矿产***定罪标准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矿许可证擅自***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 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的特定矿种。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矿罪】违反矿产***法的规定,未取得***矿许可证擅自***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矿,或者擅自开***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如果是把土地当作矿产***进行加工销售,则可以由国土***主管部门以非法开***矿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如果是用来填地基之类的,则可以按破坏土地进行查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矿产检察官说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矿产检察官说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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